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格力地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2][6][7]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18日在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周优芬女士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长陈辉因工作未出席;在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3] 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审议通过 [4] - 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各子议案(发行规模、发行方式等12项)均审议通过 [4][5][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202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通过 [6] -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 [6] 议案表决情况说明 - 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 律师见证情况 - 见证律师事务所为德恒永恒(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陈坚、彭星元 [6] - 律师见证结论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