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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计划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公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各议案均获通过 [2][9] 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相关情况 说明会类型 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就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与投资者交流,回答普遍关注问题 [3] 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 时间: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11:00 - 12:00 [2][5] - 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2] - 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2][5]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孟庆立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飞先生,独立董事邵振安先生,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调整 [4] 投资者参加方式 - 2025年04月28日11:00 - 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公司及时答疑 [4] - 2025年04月21日至04月2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ljr@xinlijinrong.cn提问,公司在说明会上回答普遍关注问题 [2][6]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卢虎,电话0551 - 63542170,邮箱xljr@xinlijinrong.cn [7] 其他事项 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7]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情况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时间:2025年4月18日 [9] -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8楼 [9] - 召集与主持: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孟庆立先生主持 [9] -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9] - 人员出席情况:在任董事5人、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董飞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席 [9][10] 议案审议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3项议案均获通过 [11][12] -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有相关表决情况但文档未详细说明 [12] - 议案表决有关情况说明:无 [13] 律师见证情况 - 见证律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鲍金桥、陈家伟 [13] - 见证结论: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程序、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