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文章核心观点 2025年4月18日公司与吉利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多领域合作建立跨行业战略伙伴关系,预计对业绩无重大影响但有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具体合作待协商且执行有不确定性 [2][11][12]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 合作对方为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东辉,注册资本103,000万人民币,2003年3月24日成立,注册地浙江杭州,经营范围广泛,李书福持股82.2330% [4] - 公司与吉利集团无关联关系 [5] - 协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宁波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按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信息 [6]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 甲方为吉利集团,乙方为公司,双方产业互补、潜力大,将发挥优势推动民族汽车品牌发展 [6] - 合作原则为平等、长期稳定合作、共享、诚实守信和市场化 [7] - 双方拟在钢材研发应用、“双碳”、智能出行等多领域合作,建立跨行业战略伙伴关系 [8] - 双方相互给予最优政策支持,吉利集团有新产品试用机会并给予战略合作份额,建立高层互访和多层级沟通机制 [9] - 协议自签署或盖章生效,有效期3年,可协商续签 [10]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有助于扩大公司汽车用钢应用场景和用量,推动新产品开发和新工艺应用,探索循环经济助力碳减排,增强核心竞争力 [11] - 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