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2025年4月18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多家机构和个人拟共同投资设立杭州启真开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重点投资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领域的公司,此次投资有助于公司智能制造业务发展且不影响正常经营 [2][33] 各部分总结 对外投资概述 - 公司与北京砺明等拟共同设立杭州启真开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重点投资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领域的公司 [2] - 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1400万元,占比28% [2]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3] 合伙方的基本情况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砺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主要股东为洪宝民和陈一,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 [4][5][6] - 普通合伙人浙江大学校友创新创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28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主要股东为浙江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7][8] - 特殊有限合伙人洪宝民,与部分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9] - 有限合伙人包括国邦医药(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越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介绍了其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要股东等信息,部分与其他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0][12][14] 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 名称为杭州启真开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16] - 规模5000万元,各合伙人以货币认缴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砺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 [16]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 投资范围为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领域的公司 [16] - 存续期限8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 [16] - 出资时间为分期实缴,基金备案完毕后6个月内完成不低于1000万元实缴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调整出资时间和期限 [17] - 基金管理费投资期为实缴出资总额×2%,退出期为未退出项目实际投资金额×1%,延长期不收取 [18] - 有限合伙人享有参加合伙人会议、了解监督经营状况等权利,承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的责任等义务,不执行合伙事务但部分行为不视为执行 [20][21]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3] - 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权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基于独立判断等原则决策,非故意等原因导致亏损或风险不承担法律责任 [23] - 合伙企业不得从事担保、投资二级市场股票等多项业务 [24] - 基金收益包括项目退出回报、红利等,全体合伙人享有同等分配权,收益分配在项目退出和整体清算时进行 [25][26][27] - 出资返还及收益分配按实缴出资比例先返还本金,再分配门槛收益,剩余部分向普通合伙人分配业绩报酬后再按比例分配 [28] - 合伙企业亏损先以自有资产承担,不足部分合伙人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仍不足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29] - 有限合伙人在特定情形下可退伙,包括约定事由、全体合伙人同意等 [29] - 有限合伙人转让基金份额需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交有效申请,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意,转让时变更登记并通知合伙人 [30][31] 其他说明 - 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32] - 公司本次投资前12个月内未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 - 公司控股股东等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和任职 [32] 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投资有利于借助合伙企业优势加快公司智能制造领域投资布局,推动相关业务发展 [3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