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与产品 - 公司专业从事微型电连接器及互连系统相关产品、POGOPIN产品以及PCB软板产品的技术研究、设计、制造和销售服务 具备高可靠、高性能产品的设计制造能力 自主研发的微型射频连接器达到国际一流连接器厂商同等技术水平 [4] - 消费电子端产品包括微型电连接器及互连系统相关产品、射频BTB为主的BTB等产品 其中微型射频连接器及线缆组件是智能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产品的关键电子元件 互连系统相关产品主要为电磁兼容件包括弹片和电磁屏蔽件 [5][6] - 汽车电子连接器产品主要为射频类连接器以及高速类连接器 包括射频类Fakra板端&线端 HD Camera连接器 高速类以太网连接器、HSD板端&线端、车载USB等 应用于燃油车及新能源车厂商、TIER 1、模组客户、自动驾驶电子系统客户的高频及高速连接 [7] - 控股子公司恒赫鼎富产品主要包括软板、软硬结合板和LCP产品 具备卷对卷制程产能及较高SMT制程能力 [8] - 控股子公司爱默斯产品以POGOPIN产品为主 此外公司产品还包括5G天线、卧式/立式射频开关连接器、通用同轴连接器、FPC连接器等 [9] 经营模式 - 生产模式采取以销定产为主 已建立完善生产组织过程 对于量产产品按订单编制生产计划 对于新产品由研发中心研发后交付生产 [10] - 销售模式采用直销 组建业务能力较强销售团队 在国内外建立多个销售办事处 直接与客户联系沟通 客户群体主要是3C产品厂商 包括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的领先企业 同时积累国内头部整车厂商及国内外知名TIER 1客户 [11] - 采购模式实行以产定购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集中采购 采购原辅料包括金属材料、塑胶材料、同轴线缆、车用线束、包装料等 已建立面向消费电子、汽车及工业产品的采购体系和多层次资源池 供应商体系由产品质量高、供货速度快、配套服务优良的知名企业构成 [12] 业绩驱动因素 - 汽车连接器产品出货量保持高速增长 产品品类齐全具备丰富量产经验 国内众多头部汽车客户导入顺利并实现大规模出货 随着汽车市场快速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硬件软件迭代加快 出货数量及产值同比快速增长 规模效应显现工艺流程优化成本控制加强 盈利水平保持相对稳定 [13] - 消费电子行业海内外需求复苏 手机类及非手机类消费电子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 - 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依托精细化管理技术升级等措施 成本费用控制良好 [13] 行业竞争地位 - 是国内先进的微型射频电连接器及互连系统相关产品供应商 凭借产品质量性能、研发能力、产销规模等优势 在我国射频连接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14] - 消费电子客户进入全球主流智能手机品牌供应链 成为小米、欧珀、步步高、三星、荣耀、中兴、华为等全球知名智能手机企业核心供应商 [14] - 汽车连接器产品进入吉利、长城、比亚迪、长安、奇瑞、理想等国内主要汽车厂商供应链 [14] - 软板产品专注于软硬结合板及LCP组件 细分领域客户结构合理 主要以消费电子可穿戴及国内外5G毫米波需求客户为主 [14] - 2015年至2023年连续九年获得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称号 2024年获得中国电子元件行业骨干企业排名第38位 [14] 利润分配与股权激励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 以418,933,6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7元(含税) [3] -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后418,825,20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8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9,939,421.60元 已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成 [17] -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26.06元/股调整25.71元/股 [18] - 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5,000股 因4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19]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共计64.03万股 [20]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数量134.28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归属数量5.7万股 授予价格25.71元/股 本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由422,384,900股增加至423,784,700股 [20] 股份回购与员工持股 - 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786,600股 占当时总股本0.6576% 成交价格区间31.068元/股至39.99元/股 支付总金额100,282,291.82元 [22]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5,803,788股在2022年1月14日至2024年5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 出售数量占当时总股本1.37% [21] 法律诉讼与审计机构变更 - 与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3,200元由上诉人负担 [23] - 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因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6个月 基于审慎原则为保证审计工作独立性和客观性 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4]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