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 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 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