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相关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符合整体战略,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财务风险可控 [2] - 被担保人均非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条款在额度内协商确定,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总额不超审批额度 [1]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到期对外担保总额0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68亿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53%;若本次额度全使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4.40亿元,占比40.78%;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0元,占比0%,无逾期等不良担保情况 [3]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相关 - 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7] - 变更前注册资本130,882,018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转股7,674,218股,变更后注册资本138,556,236元 [7][8][9] - 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修订条款外其他不变,提请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11] 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相关 - 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1987年12月成立,2013年4月23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末合伙人45位,注册会计师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39人,2024年度收入总额30,1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审计收费7,145.12万元,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37家 [15][16] - 该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从业人员受相关措施5次,涉及13人 [17][18]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晖、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近三年无违规记录,和信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情形 [19][20][21]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62万元,2025年审计费用拟授权管理层协商确定 [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认为和信具备审计服务能力,提议续聘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任期一年,待股东大会通过生效 [24][25]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相关 - 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合法合规,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 [27][28][29] - 现场会议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不同时段,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4日,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监高、律师等,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会议室 [29][30][31] - 会议审议事项已由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1.00 - 8.00为普通议案,9.00 - 10.00为特别决议议案,独立董事将述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3][35][36] - 登记方式分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可信函或传真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地点在公司证券部,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布,注意事项和会期、费用情况说明 [37][39][40]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43][46] 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相关 - 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15:00 - 17:00在“价值在线”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通过网址或二维码参与 [53]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元强等,遇特殊情况可能调整,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并在会上解答 [54]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 -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营收、净利润、净资产,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57] - 变更原因是准则解释规定新内容及施行时间,变更日期按文件施行日期执行,变更前执行原准则规定,变更后按新准则解释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57][58][59] -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规定,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61] 公司发行股票授权相关 - 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4] - 授权内容包括确认发行条件,发行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30%,采用简易程序向不超35名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80%,限售期分6个月和18个月,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规定,发行前滚存利润新老股东共享,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64][65][67] -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相关事宜,包括申报、制定调整方案、签署文件、聘请中介、处理信息披露等 [71] -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73][7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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