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公示栏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1][2] -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4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期间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3] -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职务等信息 [4] 监事会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包括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及独立董事、监事 [5]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到行政处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6]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定的激励人员,基本情况属实 [6] 激励计划合法性确认 - 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作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