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明泰铝业"、"公司"或"发行人")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明泰铝业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 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 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 尽职调查或核查,并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 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工作 东吴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