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未包含营业收入情况,仅预计扣非净利润亏损9500万元至14250万元 [1] - 2025年3月21日公司修正业绩预告,披露2024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26500万元至28500万元,低于3亿元,同时提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 - 公司未在初始业绩预告中披露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亏损的情形,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1] 监管处罚措施 - 广西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陈家贤、董事兼总裁熊伟、财务总监常立铭、董秘王小连出具警示函 [2] - 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相关人员被认定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 - 公司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相关人员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2] 公司回应 - 公司表示将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加强证券法规学习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3] - 公司称本次警示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公司强调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但未提及具体整改措施细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