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官网公示10天 [1][8]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关于激励对象的异议反馈 [2][9] 监事会核查意见 - 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 - 激励对象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如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等) [4] - 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草案规定的条件 [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 [5] - 激励对象信息真实无误,无虚假或隐瞒 [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 核查结论与监事会一致,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11] - 强调激励对象符合所有法律及草案要求,且排除特定关联人员 [11] - 最终认定激励计划程序合规,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