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格力地产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内容包括《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1] - 取消监事会后,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1] - 修订后的《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3] 法律依据与过渡安排 - 此次调整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1] -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八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确保公司经营、财务及高管履职的合法合规性[2] 章程修订执行细节 - 修订涉及《章程》全篇条款序号调整,但公告仅展示重要条款对比,文字表述调整部分未逐一列示[3]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至事项办结[3] 配套制度更新 - 同步修订的制度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