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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

公司收到监管措施决定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包括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以及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措施[1][2][3] - 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主要问题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涉及减值测算引用数据重复、未来售价预估不合理等因素[2][3][5] - 公司在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已重新对相关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跌价准备,并在重整过程中对2021-2023年存货减值计提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与复核[2][3][5] 财务报告问题及整改 -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因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3][4]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包括整改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内部问责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内容,并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管签名确认[4] - 公司表示将全面梳理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6] 相关责任人处理 - 公司董事长周达、总裁杨程钧、财务负责人宋柯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需于2025年5月12日到重庆证监局接受谈话[5][6] - 相关责任人将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并履行勤勉尽责义务[6] 对公司影响说明 -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不会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可比财务报表产生影响[2] -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已表决通过的《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及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