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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职责履行情况 - 民生证券作为拓山重工IPO保荐机构,完成从尽职推荐到持续督导的全流程工作,包括组织中介机构协调、尽职调查、文件编制及审核沟通,最终顺利通过发行核准[1] - 持续督导阶段重点包括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内控制度、监督法律合规性、审阅信息披露文件、跟踪募集资金使用及关联交易等事项[2][3][4] - 保荐机构对拓山重工两次募投项目延期(智能化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核查,延期时间分别从原定2023年6月30日调整至2026年6月30日,并出具无异议意见[4][5] 保荐代表人变更 - 原保荐代表人黄益民、居韬因工作变动于2023年11月由孔海宾、梁安定接替,后孔海宾又于同年12月由周刚接替,以确保持续督导工作连续性[6] 发行人配合及证券服务机构协作 - 拓山重工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文件资料,为保荐工作创造必要条件[8] - 证券服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督导工作[9] 信息披露与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执行有效,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9] - 截至2024年底,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规定,无违规情形,但部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9][10] 重大事项处理 - 除募投项目延期及保荐代表人变更外,未发生其他需保荐机构处理的重大事项[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