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40元(含税)[2] - 以总股本133,5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400,000元[4]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2][6] 分派对象 -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柯汉奇、叶小龙等自然人股东及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股东[5][7]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4]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管[4] 扣税说明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税,1年以内按持股期限适用10%或20%税率[8]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实际派发0.36元/股[9]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36元/股[9]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36元/股[10]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纳税,实际派发税前0.40元/股[10]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证券法务部,电话0755-232075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