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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议案 [1]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5月6日 [1] - 公示期内未收到员工异议反馈 [1] 监事会核查程序 - 核查内容包括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任职文件等 [2] - 核查依据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3] 激励对象资格确认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如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等)[4][5] - 激励对象不含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6] 监事会结论 - 激励对象信息真实无误,无虚假或隐瞒情形 [6]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要求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