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分配比例差异化 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4598元(含税) 大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3891元(含税) [1] - 差异化分红依据为大股东捐资助学补偿中小股东 补偿额计算公式为(中小股东持有股份数÷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的股份总数)×2024年度实际捐赠的税后金额=107 958 432 98元 [2] - 中小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96 454 986 05元 大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 010 172 805 16元 总计派发现金红利3 006 627 791 21元 [2] 分配实施细节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因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零 实际计算为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 41元 [3][4]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4] - 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党彦宝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共3家 [5] 扣税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 1个月至1年税负10% [6][7]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 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 41382元 [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实际发放0 41382元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同样按10%代扣代缴所得税 [8][9]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 4598元(税前) [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