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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合作公司经营期限异议 兰花科创陷仲裁案

仲裁案件概述 - 兰花科创被重要参股公司控股股东香港亚美提起仲裁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已受理该案件 可能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1] - 仲裁涉及山西亚美大宁能源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期限问题 各方就期满后合作安排多次商谈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2] 仲裁核心争议 - 香港亚美主张2000年签署的协议已将合作期限延长至30年(至2030年5月12日) 但未获原审批机关批准 [3] - 香港亚美请求仲裁确认合作期限延长 并要求其他股东配合完成登记机关备案更新 [3] - 仲裁争议标的金额暂按香港亚美认缴出资额2733.6万美元计算 [3] 亚美大宁经营情况 - 亚美大宁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8.22亿元 净利润5.11亿元 [5] - 公司注册资本5360万美元 股权结构为香港亚美51% 兰花科创4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8% [2] - 主要从事煤炭生产销售 年生产能力400万吨 [2] 兰花科创业务影响 - 亚美大宁是兰花科创煤炭业务重要组成部分 占其总设计产能1990万吨的20% [4] - 2024年兰花科创收到亚美大宁投资分红款8.2亿元 [5]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116.97亿元(同比下降11.95%) 归母净利润7.18亿元(同比下降65.79%) [5] 案件进展与不确定性 - 截至公告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对公司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 - 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