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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2] - 会议由董事长林乃机主持,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发布 [2] - 全体9名董事、7名监事均出席,其中4人通过网络视频连线参与,董事会秘书陈辉及部分高管列席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10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包括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年报等 [4][5] - 通过2025年高管薪酬考核办法及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 批准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5][6]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梁静、蒋许芳对会议进行见证,确认召集程序、出席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6] - 会议文件包括经鉴证的法律意见书及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