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并于2025年4月24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会议通知 [2]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9日在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南楼23层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内容一致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段覆盖当日9:15至15:00 [3] 出席人员构成与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29日,实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97名,代表表决权股份289,092,590股(占总股本48.2090%) [4] - 现场出席股东6名,代表股份284,458,053股(47.4361%);网络投票股东291名,代表股份4,634,537股(0.7729%) [4]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全员出席,高管及律师列席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并行机制,计票过程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 [5] - 全部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6] - 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实施单独计票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流程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要求 [6]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无保留意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