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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隆东方: 百隆东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1339百隆东方(601339) 证券之星·2025-05-09 18:27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6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会议通知》,明确股东大会时间(2025年5月9日)、地点、召集人、表决方式(现场+网络投票)、审议事项及股东登记办法等细节,并说明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与程序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9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杨卫新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时段为9:15-9:25、9:3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进行 [3][4] - 实际召开时间、地点及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完全一致,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3][4]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 出席人员包括截至2025年5月6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合计309名)、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4,753,499股(占总数77.6725%) [4][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列席人员身份及授权文件经核查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5]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议案表决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监票,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系统提供并合并统计 [5][6] - 审议议案共11项,其中第4、6-11项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第10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6]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要求,结果合法有效 [6][7]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整体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