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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联合: 宁波联合: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议案,并于2025年4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发布通知,定于2025年5月9日14点30分在宁波戚家山宾馆召开 [2] - 会议通知载明了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东出席及委托代理人权利、登记方式及联系方式,且提前20日公告 [3] -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5:00)进行,现场会议如期召开 [3] 出席人员资格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69人,代表股份100,516,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328% [4]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 审议议案内容 - 主要审议议案为《关于全资子公司热电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继续开展水煤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 其他内容包括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实际审议议案与通知一致 [4] 表决结果分析 - 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结果为:99.1963%同意(99,708,606股)、0.7294%反对(733,197股)、0.0746%弃权(74,600股) [5]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支持率为84.3700%(5,761,798股同意) [6] - 其他议案同意率均超97.8%,其中最低为97.8207%(98,325,937股同意),最高为99.3144%(99,827,306股同意) [9][10] - 中小投资者对非关联交易议案支持率普遍在68%-89%之间,最高达88.5960%(6,050,398股同意) [7][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