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泰: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 报问询函〔2025〕第 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 如下: 问题 1.2024 年 5 月 18 日,根据你公司收到的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 照有关规定,你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你公司: (1)《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6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 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 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请说明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差错更正进展披露及 会计师专项核查情况。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ST中泰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新化K1 新疆中泰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