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4月发布会议通知,列明召开方式、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等 [2] -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3]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4]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46人,代表股份624,535,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304% [5] - 现场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591,510,944股,占比94.7121%;网络投票股东643人,代表股份33,024,818股,占比5.2879% [5] - 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644人,代表股份33,024,818股 [5]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等10项议案 [6] - 第10项议案为临时提案,由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该股东单独持有公司13.99%股份 [7] - 临时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增补列入大会议程 [7] 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 议案1(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611,569,612股,占比97.9238%;反对3,553,250股,弃权9,412,900股 [7] - 议案4(利润分配方案)同意611,411,112股,占比97.8984%;反对3,819,350股,弃权9,305,300股 [8] - 议案6(关联交易)同意19,947,568股,占比60.4017%;反对3,634,200股,弃权9,443,050股,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 - 议案10(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同意611,601,962股,占比97.9290%;反对3,507,400股,弃权9,426,400股 [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0]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0]
抚顺特钢: 抚顺特钢: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