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日期距召开日期达20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与召开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3] - 会议通知载明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时间、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济南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召开,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4][5]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段覆盖交易时间9:15-15:00 [5] - 董事长赵启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无临时新增议案表决情形 [5] 出席人员及股份占比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001人,代表股份2,006,166,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25% [5] - 其中中小股东(非控股股东及董监高)997人,代表股份1,043,150,780股,占比52.0026% [5] - 通过网络投票股东995人,代表股份615,015,386股,占比22.9899% [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通过,同意票比例均超99.86%,最高达99.8726%(议案5) [7][8][9] - 中小股东对关键议案支持率超97.5%,例如议案7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7.8601%,议案8达97.5114% [9][10] -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1319%(议案7),弃权票比例最高0.0463%(议案8) [9][10]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10][11] -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公告文件披露 [11]
宏盛华源: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宏盛华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