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明确现场会议召开时间、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事项 [1] - 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或代理人共3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26,303,700股(已扣除回购股份) [2] - 现场出席股东2人,代表股份83,578,000股,占总表决权股份66.1723% [2] - 网络投票股东36名(均为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118,900股,占总表决权股份0.0941% [2] 临时提案情况 - 股东雷琦(持股51,145,800股,占总股本40.5%)提交《关于增加经营范围、补充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 [3] - 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并公告,程序符合法规及章程 [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未对通知外事项进行表决 [4] - 现场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律师共同清点,网络投票结果经交易所系统统计确认 [4] - 全部议案均合法通过 [4]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会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