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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公告,明确审议事项及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9日9:15-11:30及13:00-15:00)[2][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3][6] - 律师核查确认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无临时提案,实际审议事项与通知一致[3][5][6] 出席人员及表决权分布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表共49人,代表股份51,114,487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4.33%[4] - 网络投票股东代表股份占比未披露,合计现场与网络投票总表决权比例未明确[4] - 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召集人资格及与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4][6] 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 共审议15项议案,涵盖2024年度报告、利润分配、2025年投资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等[5][6][8][10][12] - 关键议案通过情况: - 利润分配方案:同意50,983,435股(99.76%),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8.98%[8] - 对外担保额度:同意50,774,463股(99.32%),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7.35%[1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三项相关议案均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回避[12][13][14] - 所有议案均通过,反对/弃权比例最高为董事薪酬方案(中小股东反对0.79%,弃权0.55%)[9] 特别决议事项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未来三年分红规划(2025-2027年)作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2][13][14] - 分红规划议案同意50,983,935股(99.76%),中小股东支持率98.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