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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15项治理制度的议案 [1] - 修订依据包括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2025年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 [1] - 修订涉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其中3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 修订内容要点 - 调整特定名称称谓,涉及原章程中24个条目名称变更 [3] - 完善股东权利条款,明确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材料的程序和要求 [5] - 修订股份回购条款,明确六种允许回购情形及相应决策程序 [9] -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新增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相关条款 [16] - 强化控股股东义务,新增四条规定约束其行为规范 [17] 股东会制度修订 - 简化股东会召开形式,允许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23] - 降低临时提案门槛,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即可提出 [24] - 完善表决机制,明确类别股股东表决权差异 [31] - 规范股东会决议效力,新增四种决议不成立情形 [37] 董事会制度修订 - 调整董事任职资格,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 [42]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明确避免利益冲突的具体要求 [44] - 完善董事辞职程序,明确导致董事会不符合构成要件时的过渡安排 [47] - 强化独立董事要求,详细列出八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