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连重工: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5月)

授权管理办法总则 - 公司制定本办法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高效决策机制,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权益 [1] - 授权定义为董事会在合规前提下将部分事项决策权授予董事长或经营层代行的行为 [1] - 被授权人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1] 授权原则 - 依法合规原则:禁止授权事项包括法定董事会专属权限、战略方向性事项及特别重大事项 [2] - 审慎授权原则:授权需满足风险防范要求,严格考察被授权人履职能力 [2] - 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有效期保持稳定但需根据内外部变化动态调整 [2] - 制衡与效率原则:权限设置需平衡制衡作用与管理效率 [2] - 利益回避原则:被授权人遇利益冲突需主动回避,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2] 授权范围 - 授权分为长期授权(通过制度固化)和临时授权(通过董事会决议)两类 [3] - 禁止授权事项包括法定董事会决策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及需股东会批准事项 [3][4] - 授权实施条件要求事项非重大、决策时效性高且被授权人具备决策能力 [3] -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 [3] 授权程序 - 授权方案需明确目的、对象、权限标准、期限等要素 [4] - 董事长、三分之一董事等主体可提出变更授权议案 [4] - "三重一大"事项需履行党委前置程序,决策前需听取党委书记意见 [4] - 执行周期长的授权事项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进展 [4] 授权责任 - 被授权人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董事会可动态调整授权 [5] - 被授权人违规决策、履职不当或越权行事导致损失需担责 [5] - 公司制度需与本办法衔接,董事会拥有最终解释修订权 [5][6] 附则 - 本办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