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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 - 董事会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明确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9日下午2:30,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333号德尔广场B栋21楼会议室 [5]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覆盖当日交易时段及延长至15:00 [6]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03名,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未披露具体数值,但现场出席6名股东 [7]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197名,持有表决权股份9,788,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77% [7] - 中小投资者股东197名,持股比例与网络投票股东数据一致 [7] 议案表决结果 - 主要议案通过率均超98%,反对票占比约1.67%-1.70%,弃权票不足0.02% [11][12][16] - 关联交易议案中,关联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汝继勇等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反对比例高达75% [16][17] -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通知提前20日公告 [7] - 表决程序合并统计现场与网络投票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数据验证 [9]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