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深圳决定建设“产业金融中心”后,“施工图”来了|新产业金融观察②

深圳建设产业金融中心行动方案 - 深圳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产业金融中心"并发布配套《行动方案》,提出二十条措施从创新资本形成机制、标杆企业培育、行业机构建设、生态体系构筑和风险防控五方面推进 [1] - 目标到2026年底构建适配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质量资本市场,"十五五"期间形成五个"一流"体系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实践 [2] 创新资本形成机制 - 推动国资和政府基金成为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和大胆资本,南山区、福田区允许符合条件的项目最高容亏100% [3] - 完善债券融资服务体系,支持科技型企业参与债券市场"科技板",立讯精密和深投控各拟发行1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3] - 推动保险资金投资私募股权与创业基金,支持社保基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快发展权益投资,已落地51亿元大湾区科创专项基金及百亿级保险基金 [4] 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 深圳现有境内外上市企业584家(境内424家/境外160家),总市值8.61万亿元 [6] - 强化上市入口监管,2024年上市公司分红超2300亿元、回购注销超百亿元,将市值管理纳入国企评价体系 [6] - 支持并购重组,2025年一季度并购标的库收录425家企业(含43家IPO撤否企业及382家科创企业) [7] 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 前海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已入板301家企业,其中80.73%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17.6%小巨人企业) [8] - 深化深港金融合作,"跨境理财通"2.0在深新增2.7万投资者,跨境收付420亿元(较1.0增长6倍),占大湾区近50% [9] - "前海30条"落地率超90%,推出14项全国首创实践,跨境贸易投资试点规模达900亿元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