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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地点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11楼A3会议室 由董事长任斌主持 [3] - 会议通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包括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投票时间为9:15-15:00 [4] 出席会议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7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201,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88% [4]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共1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05,3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59% [5] - 总计23名股东出席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506,77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947% [5] - 中小投资者共19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86,778股 [5]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 同意票数均达53,502,501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0% [6][7][8][9][10] - 反对票数均为4,043股 占比0.0075% 弃权票数均为234股 占比0.0005% [6][7][8][9] - 中小投资者对各项议案同意比例达99.9025% 反对比例0.0921% 弃权比例0.0054% [8][9][10] - 关联交易议案中 任斌 王陈 陈鹏及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 - 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1]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12] - 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5][12] -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