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治国)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候选人基本情况 - 李治国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7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6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1] - 提名人与候选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1][3]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大自然人股东 [5][6] - 候选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前五大股东处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6]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合规性承诺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最近36个月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7][8] - 最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8] - 候选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江苏通达动力的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8] 履职能力与承诺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等履职必需的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规则 [4] - 承诺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不受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9] - 如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资格情形,将及时辞职并报告董事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