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慧翰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股东大会通知,载明届次、召集人、时间、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在福州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 [3] - 经核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3] 参会人员与资格验证 - 参与投票股东及代理人共148名,代表股份50,797,474股,占总股本72.4126% [3] - 现场出席人员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资格均经合法验证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深交所系统验证,召集人董事会资格符合法规要求 [3][4]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议案通过率超99.85%,反对票比例最高达0.1509%(议案13),弃权票最高占比0.2350%(议案9) [5][12][13] - 中小投资者平均支持率96.46%-96.90%,反对票集中在3.06%-3.34%区间 [7][8][9] - 特别决议事项(议案7)获99.8600%同意票,符合章程规定 [8][13]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确认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有效 [14] - 议案审议与公告内容一致,未出现新增议案 [13] - 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