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在厦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分时段进行 [3] - 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规定 [3]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权结构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74人,代表股份362,033,300股,占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10,684,000股的88.1537% [4] - 现场会议出席股东2人,代表股份353,335,000股(占比86.0357%);网络投票股东172人,代表股份8,698,300股(占比2.1180%) [4] -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4] 议案表决结果 - 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361,925,300股(99.9701%),反对7,500股(0.0021%) [4] - 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61,925,300股(99.9701%) [5] - 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61,925,300股(99.9701%) [5] - 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61,920,000股(99.9687%),反对10,000股(0.0028%) [5] - 利润分配方案:同意361,897,400股(99.9624%),反对31,000股(0.0085%),弃权104,900股(0.0291%) [5] -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同意361,898,600股(99.9627%),反对34,000股(0.0094%) [5] - 高管薪酬议案:同意361,884,700股(99.9589%),反对48,000股(0.0133%) [5]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规定 [6]
力鼎光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