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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直科技: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邬克强)

公司治理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 -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邬克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法律法规与任职资格符合性 - 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 - 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2] - 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2][5] - 候选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 独立性与关联关系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6]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且非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6]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且非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 [6]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7]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7] - 候选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且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7] 历史合规性与履职承诺 - 候选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7] - 候选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未届满 [7]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7]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7] - 候选人承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公司的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8] - 候选人承诺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职,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利害关系方影响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