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3]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出席股东及代表共87户,持有表决权股份77,614,035股,占公司总表决权数量的36.2272% [3]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通知公告时间早于会议召开时间20日 [3] 参会人员资格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资格经核查,均为2025年5月6日收盘时登记在册的股东,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上交所验证 [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列席会议 [4]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5] 表决程序与方式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时段(9:15-11:30)进行 [5] - 计票统计由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完成,表决程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5] 表决结果分析 - 非累积投票议案通过率极高,A股股东同意票比例达99.9807%(77,599,098股),反对票仅0.0172%(13,423股) [6] - 特别决议议案中,A股股东同意票比例均超99.9%,最高达99.9870%(77,603,998股) [6][7]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中,非关联股东同意票比例为98.9204%(10,994,048股) [7] - 5%以下小股东表决中,A股股东同意票比例达99.8938%(17,895,012股) [7] 法律意见结论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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