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创智能: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展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12]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125名激励对象 解锁股份数量为502,500股[11] - 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10月20日 授予总量为227万股 授予对象137人 授予价格每股4.86元[7] 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31.46亿元 较2020年基数增长40.1% 达成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15] - 所有12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均在良好以上 满足100%解锁要求[15] -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或违规分配利润等禁止性情形[13] 激励计划实施历程 - 激励计划于2021年8月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3] - 2021年8月2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5] - 期间因激励对象离职累计回购注销46,000股 回购价格每股4.7元[7][8][9][10]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25%股份 于2022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 涉及135名对象[8]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555,000股 于2024年3月5日审议通过 涉及132名对象[1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48个月内 本次解锁25%股份[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