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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1][2] -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地点为万马创新园办公楼6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3] -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5年4月17日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并于2025年4月19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会议通知 [2] 股东出席情况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0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会议 [4]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 代表股份30,291,631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65% [5] -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631名 代表股份302,711,963股 [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5]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同意票比例均超过99.7% [7][8][9][10][11][12][13][15] - 第一项议案表决结果:302,112,536股同意(99.8020%) 284,501股反对(0.0940%) 314,926股弃权(0.1040%) [7] - 第二项议案表决结果:302,079,936股同意(99.7912%) 292,501股反对(0.0966%) 339,526股弃权(0.1122%) [7] - 第三项议案表决结果:302,080,336股同意(99.7913%) 316,601股反对(0.1046%) 315,026股弃权(0.1041%) [8] - 第四项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2,453,139股同意(98.4623%) 430,301股反对(0.9980%) 232,700股弃权(0.5397%) [9] - 第七项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0,964,011股同意(95.0085%) 1,894,427股反对(4.3938%) 257,702股弃权(0.5977%) [12] - 第八项议案表决结果:301,932,760股同意(99.7426%) 432,301股反对(0.1428%) 346,902股弃权(0.1146%) [12] 法律意见结论 - 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6][14][15]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6] -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