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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纳药厂: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基本信息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14:3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3][4] -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为9:15-15:00 [3][4]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6] 参会人员情况 -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403,22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991% [6] -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295,44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842% [6]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78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 [6] -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36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91,22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84% [7]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7] - 会议审议的议案1-6及8-11为一般决议事项 其余为特别决议事项 所有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8] -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单独计票 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7][8] 法律意见结论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