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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688621阳光诺和(688621) 证券之星·2025-05-12 20:18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5)第 224 号 致: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 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对本次股东会现场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 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 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