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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化工: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 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涉及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将于2025年7月1日开庭审理 [1] - 原告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告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 诉讼案件详情 - 原告要求公司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及留购价款,并支付自2025年4月1日起的违约金(按日万分之四计算)[1] - 原告还要求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1] - 融资租赁合同总租金为21,080,000元,租赁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4月1日 [2] - 截至起诉状落款日,公司尚有5期租金未付,剩余未付租金总额为14,720,000元 [3] - 公司自2025年4月1日起出现逾期情况 [4] 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合计冻结金额为2,353,408.35元 [5] - 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2%,占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25% [6] -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8,766.1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31.45万元 [6] - 公司资产总额规模较大,具备一定的资金保障和抗风险能力 [6]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未因银行账户冻结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7] - 被冻结资金金额在公司整体资产中占比较低,日常资金结算及安排正常有序 [6] - 本次冻结不涉及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未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7] 其他信息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7] - 诉讼最终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