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仁智股份: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举行 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中洲大厦24层2404号会议室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进行 时间分别为交易时段和09:15-15:00任意时间[3][4] - 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股东 公告内容包含召开地点、时间、召集人、审议事项等法定要素[3][4]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8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051,436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21.83%[5]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表5人 代表股份88,749,113股 占公司总股本20.82% 网络投票股东113人 代表股份4,302,323股 占比1.0097%[5][6] - 中小投资者(非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113人 代表股份4,302,323股 占比1.00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列席会议[6]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总体同意票92,736,636股 占比99.6617% 反对票285,700股 占比0.3070% 弃权票29,100股 占比0.0313%[8][9][10] -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票3,987,523股 占比92.6830% 反对票285,700股 占比6.6406% 弃权票29,100股 占比0.6764%[9][10] -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00与10.00)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