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管理流程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和披露重大信息 维护投资者权益 [1][2][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1] - 重大信息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包括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和其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1][2] 报告义务人范围 - 包括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 - 涵盖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控股公司负责人 派驻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 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人员 [2]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会作为重大信息管理机构承担首要责任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执行信息管理和披露工作 [2] - 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 义务人需及时通过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信息 [3] - 信息报告义务人需指定熟悉业务和法规的信息管理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联络工作 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备案 [3] 督导与培训机制 -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督导责任 需督促下属部门及子公司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 [4] - 董事会秘书需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报告义务人进行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 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报告程序与时限 - 报告义务人需在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 各方拟进行协商谈判 或知悉重大事项时及时报告 [4] - 在重大事项难以保密 已泄露或出现媒体报道 市场传闻 或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时需立即报告 [4] - 重大信息发生进展或变化时 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向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 [5] - 制度明确"及时"指重大事项发生日起24小时内 [8] 信息处理与披露流程 - 董事会秘书需对报告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决定处理方式 如需披露则组织编制公告文稿并按程序审核披露 [5] - 如需经董事会 监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董事会秘书需提请相关机构履行程序并按规披露 [5] - 董事会办公室需对报告的重大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并妥善保管 [5] 保密义务与责任 - 保密义务人员包括董事 监事 高管 部门负责人 档案印章管理人员 会议记录人员 科研技术人员 财务会计人员 信息披露人员 销售人员等 [5] - 参与涉密工作或接触涉密文档的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均需承担保密义务 [5] - 信息知情者范围需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董事会办公室需做好知情者记录工作 [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对外披露重大信息 不得对外泄漏 [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特别注意筹划阶段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 在事件难以保密 已泄漏或出现传闻 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时立即通知公司并依法披露 [6] 责任追究机制 - 对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的行为追究第一责任人 联络人及其他报告义务人的责任 [7] - 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时由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承担责任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7] - 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形包括不向公司报告信息 未第一时间履行报告义务 致使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及其他不适当履行义务的情形 [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修订时同样程序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或以冲突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8]
信凯科技: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