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核心观点 - 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公司债券,用于偿还债务及合规用途[1] - 债券发行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上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上交所备案为准[1] - 发行旨在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影响业务独立性[4][5] 债券发行条件 - 公司自查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交易所规则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要求[1] 债券发行方案 发行规模及方式 - 面值100元/张,平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2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行[2] - 具体规模及分期安排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2] 债券期限及品种 - 期限不超过7年,可为单一或多期限品种,具体结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2] 募集资金用途 - 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负债,具体用途根据发行前资金需求确定[2] 债券利率及发行对象 - 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利率通过网下询价簿记确定,可设置利率调整机制[3] - 仅向符合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发行,不向股东优先配售[3] 增信措施及上市安排 - 增信措施由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和融资成本确定[3] - 债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上市[4] 授权事项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事宜,包括制定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文件等[4] -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24个月,或至债券事项办理完毕[4] 公司影响说明 - 发行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对正常经营无重大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5] - 公司当前无失信记录,符合发行主体合规要求[5]
亚星化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