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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拟回购注销573.26万股限制性股票,因业绩考核未达标及人员变动

回购注销背景 - 2022年11月起公司推进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获得烟台市国资委批复 [2] - 公司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召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确定授予日并完成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 [2]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情况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3-2024年净利润平均值增长率不低于35%或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或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要求2023-2024年平均值不低于11.50%或2024年不低于12%或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4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 [3] - 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3] 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 因个人原因离职的8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71,600股 [4] - 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388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5,661,000股 [4] - 公司将对39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732,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本862,945,783股的0.66%占2022年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48.55% [4] - 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授予总量将由12,095,200股减少至6,062,600股 [4] - 回购价格调整为8.60元/股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 [4] - 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4]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862,945,783股变更为857,213,183股不影响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4] 后续程序 - 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5] - 公司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