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 雅本化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监管规定的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距2025年5月13日召开日期达20日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4]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现场会议于雅本张江创新中心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系统进行 覆盖交易日时段及全天时间窗口 [4] 参会人员构成与资格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5,398,089股 占总股本27.5507% [5] - 结合网络投票后总参会股东302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251,895股 占总股本28.5736% 参会股东资格经现场验证及网络投票系统机构确认 [5] - 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6]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全部9项议案均获通过 总体同意票比例均超99.5%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4434% 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4244% [6][7][8][9][10][11] - 中小投资者表决中 同意票比例范围为91.8343%-93.5550% 反对票比例范围为5.7779%-7.4432% 其中一项关联交易议案涉及回避表决机制 [9][10][11] - 特别决议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获99.5584%高票通过 [11]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5][6][11] - 律师事务所基于文件真实性披露假设及核查验证程序 确认会议全过程合法有效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