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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石科技: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3日在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巍主持 [3][4] - 会议通知通过上交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实际召开时间、地点、议案与公告一致 [4]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交易时段9:15-15:00 [4] 出席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880,334股(占总股本62.4370%) [4] - 网络投票股东117名,代表股份3,845,700股(占总股本5.2335%),中小投资者合计持股185,200股 [4][5] - 总计126名股东参与表决,代表股份49,726,034股(占总股本67.6705%) [5] 议案表决结果 - 全部12项议案均获通过,平均赞成率99.93%,反对票占比0.02%-0.05%,弃权票占比0.03% [6][7][8][9][10][11][12][13][14][15] - 中小投资者对议案支持率81.21%-85.96%,反对率6.26%-12.20%,两项特别决议案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8][12][13][14] - 涉及股份回购的议案获99.9302%赞成率,其中中小投资者支持率81.26% [14][1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出席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4][5][15] - 表决结果统计经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共同监票,网络投票数据由上交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