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三届董事会召集 于2025年4月1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确定召开时间[1] - 会议通知提前20日公告 载明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完整信息[2] - 2025年5月13日在苏州工业园区淞北路30号公司现场召开 同步开放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网络投票[2]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24,899,357股 占总股本46.68%[3] - 网络投票股东37名 代表股份6,965,300股 占总股本13.06%[3] - 合计43名股东参与表决 代表股份31,864,657股 占总股本59.74%[4]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对公告事项进行表决[5] - 表决过程符合公司章程 计票监票程序规范 结果当场公布且无异议[5]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 法律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6] -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未出现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审议情形[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