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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美达: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3日由董事会召集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永清主持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平台进行 投票时间覆盖交易时段9:15-15:00 [3][4] - 会议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及审议议案与事先公告完全一致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3][4][15] 出席会议人员及股权结构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725,884,676股 占总股本55.5489% [4] - 网络投票股东319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72,855,173股 占总股本5.5753% [5] - 中小投资者共计322人 代表表决权股份73,147,173股 占总股本5.5986% [5] - 总出席股东324人 代表表决权股份798,739,849股 占总股本61.1242% [5]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所有12项议案均以超99.88%同意票通过 反对票比例最高为0.0997% 弃权票比例最高为0.0213% [6][7][8][9][10][11][12][13] - 中小投资者支持率普遍高于98.73% 最低为98.7355% 最高达99.0304% [7][9][10][12][13] - 关联股东在相关议案中均回避表决 包括国机重工、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等多家关联方 [10][11][13] 董事会选举结果 -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王健以793,759,802同意票(99.3765%)当选 [14] - 范雯烨以794,241,081同意票(99.4367%)当选 中小投资者对两位候选人的支持率均超93% [14] 法律合规性结论 - 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5] - 法律意见书明确表示本次股东大会所有程序及决议具有合法有效性 [15]